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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枫桥经验”检察新实践丨谱写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海原检察新篇章
2023-11-10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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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10

  2022年以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职能,大力推动特色品牌创新,提出“123456”工作思路,打造民族检察综合窗口融合惠民单位等检察品牌,着力在拓展“检察+”创建成果上下功夫,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美丽新宁夏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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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人员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

  “石榴籽”检察服务窗口,是该院深入学习贯彻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全面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主动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、示范市、示范县创建工作,针对性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结合“12309”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定位,创新推出的一个特色品牌。突出“六亮两诺”内容,即亮出党员身份、亮出工作流程、亮出法律规定、亮出“三个规定”、亮出工作制度、亮出保密纪律,进行党员先锋承诺和保密安全承诺,切实发挥窗口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打通检察为民办实事“最后一公里”,推动检察服务法治化、规范化、高效化、优质化。

  将领导包案作为治理信访问题重要抓手,推动形成院领导示范引领,多部门合力攻坚、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信访案件办理局面,将矛盾化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。修订完善《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办法》,有序衔接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,将刑事申诉、国家赔偿、立案监督等案件纳入包案范围。以案件全面审查、矛盾化解多措并举、申诉理由逐项回应为要求,做到诉求识别不出错、应包案件不遗漏、矛盾纠纷不上行。对受理的信访案件,严格按照“归口办理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由院领导包案办理,制定办案计划,明确时间节点,形成信访接待、审查阅卷和舆论应对等工作风险处置联动预案。2022年以来受理化解各类信访案件115件。

  积极运用信访案件办理公开听证程序,以公开促公正、以公开赢公信。在公开听证过程中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律师等以听证员身份参加听证会,让案件当事人把事实讲清楚,检察官结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释法说理,让公平正义可见可触可感,推动矛盾化解、信访调解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

  坚持“救急救困、应救尽救”原则,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、拓宽救助渠道、增强救助实效,为因案致贫、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,实现司法救助程序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的转变,为贫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。2022年以来,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27人,发放司法救助金31.5万元。

  下一步,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持续巩固深化“石榴籽”检察服务窗口创建成果,强化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综合治理,切实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,以更优的检察服务、更实的惠民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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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